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签署卖房协议有没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这个卖房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妻子追认,协议生效,如果妻子不签字,协议无效。如果房子是丈夫婚前财产,则此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名下房子另一方不可以私自变卖。婚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所有,所以单方不能处置房产。处理财产主要要经过另一方同意,已经处理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自己所有的那部分。也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每一方都有一半产权,房子不可以分割,即使一方擅自卖房,房屋买卖合同也会被判定为无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余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一方处分的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而夫妻并没有采取约定财产制,显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对共有财产的任何处分行为都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违背对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别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无权单独处分,你妻子可以主张买卖行为不成立,但是撤销权有时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自你妻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不满1年,可以主张撤销权。还有就是你没有过户,对方可以主张让你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你承担违约责任,解除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要分两种情况:
一,房子是老婆的婚前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老婆个人所有,老公没有所有权,所以老婆就算是私下把房子卖掉也是合法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老公却没有权卖。
二,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证人的所有人只有老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它仍然是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老公私下签的卖房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