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发生婚外情,离婚是,无错方面要求对方的情人经济赔偿,法律支持吗?

2024-11-26 2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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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内发生婚外情离婚,无错方面要求对方的情人经济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只是发生婚外情的一方少分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 待、遗 弃家 庭成员的。

回答2:

可以要求夫妻另一方经济赔偿,不过也不一定,得根据实际情况!
在通常情况下,单纯的出轨行为是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行为的,而只是简单的道德问题,只有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才能认定为过错行为,才能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向过错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另外,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原则上不会因为一方出轨而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所以大家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婚内出轨等同于同居。完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3:

可以要求自己的配偶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以要求对方的情人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4:

法律不支持。
因发生婚外情导致离婚,出轨者属于有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赔偿责任人是出轨方,而不是出轨方的情人。

回答5:

无有法律依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当其过的意见,一方出轨而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仅支持其离婚,还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