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的教育局或者教育委员会反应解决,
选C,,,第二项和第四项并非受教育权,而是其他科学文化权利。在我国《宪法》中,也是将两者分开规定的。《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