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应将公章法人章一块上交作废,你没上交代有公司数字的章以后是不能用了,如果再在经营中以公司名义使用法人章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公安或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会按相关规章给予处罚。
法人章是指刻有法定代表人名字的名章,用于银行的预留印鉴备案。
无论法人章雕刻时有无数字,公司注销后,法人章就改名叫做个人名章了,是可以使用的,其他地方备案也可以用。备案时留的什么章,使用时还用什么章就可以了。
从你描述的文字分析,你说的“法人章”,有可能是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章;实务中,“公章”才是企业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名章不能称为法人章。
刻制有数字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章,因为公司注销,是否可以延续使用呢??
我个人的看法是:不可以!为什么呢??
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存在是以企业法人的存在唯前提的,公司已经注销,法定代表人当然是不复存在了,法定代表人都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其名下的印章已经丧失法定效力,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的答案是:不能。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没口中了,这个单位已经注销了,意思不存在了,你还用它平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