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属于谁的判断标准主要是车籍落到谁的名下。一般是贷款人、行车证上的名字就是落车籍时的名字。即在法律上,车属于贷款人。
对于贷款人没有掌握车,可能有很多的问题;
1、要负责还款,不还款那么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信用等级会降低。将来贷款很难。
2、如车子违章、肇事,甚或是重大事故,车主都要承担责任。
3、假设车被实际占有人卖出等行为,或者躲藏起来,贷款人要承担全部的还款义务。
建议处理好问题,或者过户到占有人名下,占有人付款,或者由贷款人直接占有车子。
法律上车子属于自己。车子属于谁的判断标准主要是车籍落到谁的名下。一般是贷款人、行车证上的名字就是落车籍时的名字。即在法律上,车属于贷款人。
法律分析
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实践中最理想,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转移其占有,那么它既可以发挥其使用价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继续使用并发挥它的使用价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偿债务,这样就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于抵押权这种区别于其它担保物权的优势,使抵押权在市场经济中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护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有序地深入和发展,抵押权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青睐,成为最常见、最常用的担保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