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板辞职了两次,现在发现后悔了,第一次辞职的时候是因为说

2025-03-09 12: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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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跟老板辞职了两次,现在发现后悔了,应该诚恳地去向老板解释。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后,是无权任意撤销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就能使其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除非有法律规定有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或可依法撤回的。否则劳动者只要做出辞职意思,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期满后劳动关系就解除。
同时,用人单位在知道劳动者要辞职时,可能会着手招录新员工或者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此时,如果劳动者撤销辞职申请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非经法定事由是无法撤销辞职行为的。2辞职行为没有生效之前可以撤回!
如果员工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而在正式办理退工手续时,又反悔要求撤回辞职申请,那么,如果,该员工的辞职行为还没有生效,这种情况下辞职是可以撤回的。如果该员工的辞职行为一经送达立即生效,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撤回,不可以反悔的。但是下面情况例外:
①女职工明知自己已怀孕,或在三期内,仍自愿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随意毁约,不能随意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②如果女职工在辞职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等女职工发现自己怀孕而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
③如果合同期满女职工办理离职手续后才发现自己已怀孕的,且怀孕发生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那么,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且怀孕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通常能得到支持。小编提醒,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做决定之前都要慎重考虑,一旦做出决定,就不要随意反悔,撤销,以免造成双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