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官学设置,据《新唐书》、《旧唐书》、《唐大诏令集》等文献记载,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级。在中央设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弘文馆、崇文馆、崇玄馆、律学、书学、算学、医学、天文历学、畜牧兽医学等,此外还有以教皇族子孙及功臣子弟的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