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自愿,都不影响该罪名的成立.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不过,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父母亲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这个自愿是以儿童本人为判断标准的,而不是以出卖人或买受人的意愿为准。儿童一般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认识能力有限,对买卖自身的行为的自愿是无效的。人权独立,不可物化,人身自由不可买卖,其法定监护人也无权对其进行买卖。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需要看其是收买后继续转卖还是收买后自己收养,前者属于拐卖儿童罪,处5-10年有期徒刑,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
后者情节较轻,如果收买儿童系为了私自收养,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适用缓刑。
如果在收买后虐待儿童或阻挠执法人员救援的,构成其它犯罪,需要数罪并罚。
请问。我们村子买的孩子可多,都是因为家里没有男孩子。在这里叫他们成家立业姓他们的姓,请问这算不算非法买卖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