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般的普通程序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是六个月时间。如果是简易程序民事案件,是三个月。
如果开庭时是一个法官加一个书记员,那是简易程序。如果是三个法官加一个书记员,那是普通程序。
根据上面,现在你就可以自己算出来了。
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1】民事案件:
1、一审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6个月审结。出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
2、二审上诉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3个月审结。出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
【2】刑事案件
1、一审普通程序: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可以延期1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
2、一审简易程序:受理后20日审结,可以延长到1个半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
3、二审:抗诉案件一般在两个月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决死刑的可以延长两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