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签的合同是一家新公司的”,依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单位裁员的情况,您只能要求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领取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因为您现的合同为与新公司(以独立领取营业热照为准)签订,也就是说,您这一年的合同与之前两个工作期的单位并无实质或直接联系,尽管可能他们分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
当然,如果新公司只是独立办理机构或分支机构,并未领取营业执照,您可以要求三个月的经济补偿,同时要求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给予被辞退人经济补偿,
首先半月补偿金肯定错误,其次要看裁员原因,合同约定等
你合同里明确裁员赔偿了吗,如果有就很好说了。如果没有就去劳动局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