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 因为男方出轨 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2024-11-25 03:56: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没有结婚证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按现行法律法规,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的在系只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现在自动分开 ,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回答2: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对方另有所爱不是出轨。同居是两个人自愿的,你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赔偿

回答3:

不可以

回答4:

不合法。看对方愿不愿意自己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