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因事不正常上班的,用人单位有权就不上班的天数,不发放相应的工资,用人单位的行为合法。另外,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扣除缺勤天数的相应的日工资是合法的,但是加倍扣除是违法的,比如缺勤1天扣2天或3天工资就是违法的。
当然不违法
事假,无论请假否都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