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离婚,且不要房产属于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
如果被执行物就是房产,肯定属于规避的转移资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