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丢了还能领结婚证吗

2025-03-20 04: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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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凡是再次结婚的,必须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所以,如果离婚判决书丢了,只能到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补领取判决书,否则的话,是不能去领结婚证的。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示未婚证明,如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丢失,可以去法院档案室调取当年案件审理的卷宗材料,由档案室出具判决书的复印件,然后盖上档案章用以证明。
只需带上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回答2:

 一、领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什么是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三、结婚证的领取条件
  我国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