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要求公司赔偿加班费,证据由谁提供

2025-02-21 2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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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调解仲裁法》第6条后半段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其应该掌握着劳动者掌握不了的材料。该法第39条第2款同时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
考勤表是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你当然无法提供,所以你可以向仲裁庭要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如果公司故意不提供,就可以认定为你的加班主张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