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签订的合同也就是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合同完全符合法律关于合同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五)电子数据”因此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一样,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
但是在举证的时候要求会比较高。比如采用邮件形式互相发送合同文本,需要证明对方所使用的邮箱确实为对方所有。
现如今采取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订的合同,都是安全的。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只要合同签署各方都经过实名认证,且是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这份电子合同则具备和纸质合同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题主所说的网上签订的合同如果满足以上几个条件,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是有法可依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3、14条认可了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11条认可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认可电子数据作为法定证据种类的合法地位。
其实在国外,早在 2003年就已经开始使用电子合同了,这一点可以从世界级的电子签名创业公司DocuSign的发展经历推算出来,而中国早在 2006年就已经出现了电子合同的签署案例。
目前,统一企业、阿里巴巴、携程旅游、微软、房多多等大型企业都采用了法大大第三方电子合同。
网络上签订合同有法律效应。在网上签电子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之间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达成,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话,那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电子合同还是书面合同其实就是形式问题。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从立法上赋予了电子合同应有的法律地位。
法律分析
如果网上签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协议内容合法的,则该协议有法律效力;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具备三大要素:必须通过第三方签署平台来签订电子合同,才能保证签订电子合同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通过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必须使用合法CA提供的数字证书来签署电子合同,这样才能保证签署方的身份的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和数字签署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网上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是国家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数据电文是有效的书面形式之一。
合同订立须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过程。《合同法》对于要约及承诺的生效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其要约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则视为到达时间,即要约生效的时间;
二是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则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即要约生效时间。承诺生效时间的确定与上述要约生效时间的确定相同。
因此,通过互联网签订的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同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网络上签订的合同也就是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合同完全符合法律关于合同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五)电子数据”因此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一样,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但是在举证的时候要求会比较高。比如采用邮件形式互相发送合同文本,需要证明对方所使用的邮箱确实为对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六条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根据上述法律可见,网上签合同,只要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无效的情形,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结合你缩遇到的情况,对方虚构你中奖的事实,来误导你签订网上合同,可以视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因此,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从而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