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如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2024-12-14 07: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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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等日益多元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和突出。新时期如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笔者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着力落实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基本制度。 如何落实基本制度。一是以深入贯彻学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按照维权制度的工作标准和企业状况,修订完善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强调职代会各项职权的具体落实,纠正集体合同制度推行重签约轻协商,重形式轻实效的偏向,逐步履约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促使企业经营者产生一种不落实两项制度就办不好企业的约束力和紧迫感,二是要密切制度相互联结。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之间,既有相对独立性,也有密切相关性。因此,我们应注意使其相互联结,相互影响,确保质量,造福职工。 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公平、公正、客观地处理在工资分配、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出现的争议调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推动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先预防、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模式。各级工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企业调解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早期、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依法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既对工会干部履行维权职能遇到侵害时应有的保护作了法律规定,也对工会干部损害职工权益的失职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各级工会要采取必要措施,制定相关的规章、公约,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会系统内部激励机制,建立以维权为终极目标的工会工作的考核体系,做到任务、责任、奖惩三落实,让下级工会来评价上级工会,让职工来评价工会组织,把职工的满意不满意,作为考核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履行基本职责的根本标准。 四、要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者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当前,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思想,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持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极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工作中来。同时要坚持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会干部还必须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一切工作中尤其是处理复杂问题上,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另一方面,工会组织在一切工作中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并做好职工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