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单位的公租房让父母居住,离婚可不可以争夺使用权?

2025-03-18 17:40: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是你老公的财产,如果你们结婚很多年了,再离婚,这是可以的,如果结婚时间很短,就不可以

回答2:

公租房的居住权是你老公的,这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你离婚后就丧失居住权,你老公的公租房只限于直系亲属居住,如果他不在里面住,只让父母在里面住,也是不行的。你可以举报他,公租房会被没收

回答3:

因为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夫妻双方离婚是不存在房产分割的,但公租房夫妻双方都有一半的承租权,所以你要争夺也只能争夺属于你的那一半的承租权。

回答4:

公租房没有买下产权,只有居住权,没有使用权这一说,只有买下了产权才有使用权。你老公是这公租房的承租人,你有的只是居住权,离婚如果户口不迁走的话,你还是有居住权的,除非你跟他们耗时间,耗到哪一天他们想把房子变现的时候,买下产权才能出售,才会给你相应的份额。

回答5:

要看单位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