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在宿舍跳楼自杀,工厂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更没有赔偿。
2、自杀的,也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单位比较负责任,也可以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慰问金,但不是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员工与工厂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按规定员工死亡即使是自杀也享受抚恤待遇,如丧葬费,抚恤金等。
没有赔偿责任
不负有无过错责任。只有有过错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