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三)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由谁领,孩子归谁就由谁领。如果是单位领:
1,原夫妻都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
2,只一方有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发放全部;
3,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
4,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至孩子14周岁止);
5,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由单位发放(至合同期止);
6,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由单位发放一半.(二):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领.原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末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放.
怎么领.持证领: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证(失业者可持失业证)等,到原夫妻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费.
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