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伤做伤情鉴定是重伤还是轻伤……

2025-03-07 05:21:4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种伤做伤情鉴定可能是轻伤,应当以法医鉴定结论为准。构成轻伤二级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头部:
5.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回答2:

  1. 伤残轻重是需要到伤残鉴定鉴定过才知道的。

  2. 没鉴定过的是不作数的。

  3. 有了伤残鉴定报告才更有说服力。

回答3:

有可能的,鉴定意见不一的原因可能有以下情况: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医在其中一次鉴定错了。
伤势恶化,导致第二次鉴定更严重。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回答4:

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部位太多自行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