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铺满减红包可以和购物津贴一起用吗

2025-03-22 02: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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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购物津贴为商家让利行为。例如门槛为400-50,50元为商家让利,折扣上不封顶。比如消费买满800,则购物津贴可减100元。

“购物津贴”使用范围:报名参加淘宝活动的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包含正式活动商品、预售商品及非活动商品)均须支持使用“购物津贴”(部分不支持购物津贴使用类目除外,不支持类目点此查看),购物津贴折扣上不封顶。要注意:活动商家,但没有报名商品的,仍生效购物津贴。

扩展资料:

“购物津贴”退款规则:

1、如消费者订单未支付,取消订单,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

2、如果订单已经支付但卖家未发货,申请全额退款,卖家同意、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按照该笔订单实际使用的购物津贴金额退还);申请部分退款,按购物津贴分摊的比例退回。

3、如果订单已经支付且卖家已发货,申请全额退款,卖家同意、订单关闭后,购物津贴在有效期内会退回(按照该笔订单实际使用的购物津贴金额退还);申请部分退款,按购物津贴分摊的比例退回。

4、如您已经确认收货,购物津贴不会退回。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网-购物津贴通用规则

回答2:

现在的优惠平台挺多,找一个正规的平台或者网址领取优惠卷有保障,优惠卷一般是商家为了冲销量的一种营销手段,对消费者来说很划得来,一般是没有限制的!

回答3:

 双11购物津贴使用规则是什么?   双十一购物津贴”可与天猫点券、天猫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但是与任何形态的天猫购物券均不可叠加使用(包括天猫购物券、天猫购物券-行业券、天猫购物券-合作券、天猫购物券-品牌券等)。   消费者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使用以上优惠后订单仍满足 “双十一购物津贴”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双十一购物津贴”。   例如:双11购物津贴在400减50元门槛下,若同时购买A,B店商品共400元时,A店铺订单金额(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及优惠、双十一优惠券后)为80元(双11购物津贴分摊10元),B店铺订单金额为(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及优惠、优惠券后)320元(双11购物津贴分摊40元)。   上不封顶:例如:店铺中某个一级类目参与双11购物津贴活动,且双十一满减门槛为 “每满400减50”,若一位消费者拥有120元的购物津贴。   1)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400元,则可抵扣50元;   2)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800元,则可抵扣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