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就可以了,当然要看离婚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女方肯定会赢的,反之就不好说了因为你遇到的是个不讲道理的无赖
这个就简单了,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告他,让法院去做工作,或直接强制执行,但有一点婚姻虽然不存在了,但至少还是要讲点人情的,如果是你子女还和他一起住着,或明确以后房子就是给你子女的,那么能低调处理就低调处理吧,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嘛。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民事起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楼下说得对,房产转移登记除了当事人签字确认以外,还有其他的办法,比如到法院起诉确权,然后拿法院的判决书到房管局可以强制登记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