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销企业最高只能采用三级分销制,超过三级分销的,就涉嫌传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 规定:
“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近年来,传销行为频发,在口口相传与广泛宣传的影响下,对传销行为有所防备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举报的人虽多,深入打击传销却并不容易。这是为何?
在属地公安局经侦部门,记者采访了一线执法民警。在民警看来,打击传销并非有法可依即可,现实操作难度依然很大。
传销的刑事立案标准实际上是两个关键:涉案人员达到“三十人”、组织层级在“三级”,并不包括涉案金额。
不过,民警随即也苦笑道,别看只是“三三”这样简单的标准,现实操作中想要立案调查、深入打击着实不易。
业内人士认为,法律条款中传销的定义或许严谨,但这样的立案门槛,不仅个人难以获取,即使是公安部门也得挠头。换句话说,30份有名有姓的口供,如果不是传销组织已经垮台跑路,恐怕是很难找到的。“三层三十人”的刑事立案标准让大部分传销案件躲开了群众举报,进而肆无忌惮。
最大的难点,在于很多传销参与者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传销者一般是说服、教育、遣散。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拘捕。民警表示想要有力打击传销活动,困难重重。
而公安厅经侦总队的专家也表示,网络传销的特征是渠道广、跨地域、传播快,参与者的文化水平比较高,不但取证调查的难度非常大,而且往往需要工商、公安、网信办等多个部门、不同地区部门联合行动,指挥协调起来存在困难。
参考资料来源: 南昌新闻网-传销乱象难绝
分销一般分为三级,分销商超过三级是犯法的。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发布,其在第七十八条中规定 “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扩展资料:
三级分销,每一级分销商均可以往下再发展两级分销商,分销商佣金分配规则如下:
1、谁卖出谁拿销售佣金,无论分销商等级产品销售佣金比例一致。分销商可以无限裂变,分销商销售佣金可设置每个级别获取不同。
2、每一个分销商的下级卖出商品,上级分销商可以拿到推广佣金。推广佣金最多三级。
3、分销等级是三级,由于销售产生关系的最多只有三级。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推广中的一级分销商,拿一级推广佣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百度百科-三级分销
分销一般分为3级,超过3级就是犯法的。
分三级:
1、一级市代理商。
2、二级县级代理。
3、三级就是分销店。
分销商超过三级是犯法,因为直销管理条例有规定:
1、非直销企业最高只能采用三级分销制,超过三级分销的,就涉嫌违法;
2、合法获取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可以超过3级。
3、建议考察清楚,不要参与超过3级的非直销企业,那是违法的。
分销商是指那些专门从事将商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当这些分销商的活动产业化以后,分销业也就形成了。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
分销一般分为3级,超过3级就是犯法的。分三级: 1、一级市代理商。2、二级县级代理。3、三级就是分销店。分销商超过三级是犯法,因为直销管理条例有规定:
1、非直销企业最高只能采用三级分销制,超过三级分销的,就涉嫌违法;2、合法获取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可以超过3级。3、建议考察清楚
非直销企业最高只能采用三级分销制,超过三级分销的,就涉嫌传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 规定:
“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