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事假了扣钱之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合法么

2025-03-06 14: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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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法的,最低工资是上全月班的工资

回答2:

合法的,你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发放全额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要求补足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应该发放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过扣除事假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合理合法的。

回答3: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病事假期间,没有提供劳动,扣工资后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部
《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
[59]中劳薪字第67号
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回答4:

我请了四天假,公司不发工资不说,反而翻倍扣工资合法吗?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