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三次实现“大一统”,对于我国疆域的形成、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维护对辽阔疆域的统治,元世祖时,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图片来源于网络元代“四等人”制,是元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对元代影响深远。这四等人在政治上的待遇,法律上的地位和经济负担等等,都有不同的规定。
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三次实现“大一统”,对于我国疆域的形成、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维护对辽阔疆域的统治,元世祖时,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
元代“四等人”制,是元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对元代影响深远。这四等人在政治上的待遇,法律上的地位和经济负担等等,都有不同的规定。这就是我们平常了解到的四等人制度的一些知识,我想很多人跟我一样,学过历史课本之后都对四等人制度深信不疑,那么元朝到底有没有四等人制度?如果没有,为什么后世会有这样的说法,如果有,那么有没有成文的法律或者真实可信的记载呢 ?
据考证,四等人制最早是由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提出的,虽然还没有发现有史料记载元代明确实行四等人制的法令 ,但是元朝时期蒙古贵族享有特权以及存在民族压迫是学术界公认的。《蒙兀儿史记》卷六《忽必烈可汗》(1934):于时大别人类······为四等。曰蒙兀人。曰色目人。曰汉人。曰南人。>。该说法缺少史料证据。《元史》《明太祖实录》均未提及元朝“四等人制”。
现在普遍认为元朝无四等人之明确法令,但各等人的政治待遇有所区别!
四等人制
四等人制为民国时期学者提出的元朝实行的民族等级制度,即认为元朝建立后,蒙古人作为统治民族列为第一等级。其次根据所征服地区民族的时序,又依次分为色目人、汉人、南人三个等级。并认为四等人的政治待遇有所区别,在任职、科举、刑律等方面,均有不同的待遇。
四等人制最早是由民国学者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提出的,但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史料记载元代实行过四等人制的法令,因此四等人制存在争议,不过元朝时期蒙古贵族及色目人享有特权以及存在民族压迫是学术界公认的,从元朝的一些政令和律令看,蒙古人和色目人在法律上享有特权,而汉人和南人在法律上、科举上其实根本没有区别,可能在选任、提拔某些地方官员时,由于统治时间较长,获得信任相对较多,汉人会比南人有一点点优势。但是。由于元朝在户籍制度及民族划分上并未有法令来严格区分,因此汉人、南人更偏向于传统汉地不同地域人群的统称,所以有些史料中的汉人也可能是指整个汉地汉人,即包括北人、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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