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能否生态养殖

2024-12-22 15: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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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不可以。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如果养殖场不在上述区域,要离开水源地1000米建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