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是不是什么都要给律师交代清楚?

2024-11-26 08: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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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找律师办理离婚官司流程如下:

  1. 必须给律师委托书授予全权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事宜,委托书签字按手印,

  2. 根据具体情况把需要办理的所有事项给律师交代清楚最好是书面材料(包括主要的财产分割,离婚责任承担分配,离婚损失赔偿以及精神赔偿要求,其中还有主要的离婚理由。)

  3. 由于是全权委托律师办理,律师帮助写好离婚起诉过目签字后交法院官司开始,

  4. 开庭审判宣判就不需要去法院,最后律师送给一份完整的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5. 收到判决书后不上诉就可以去民政办离婚证,终结以前的婚姻。

回答2:

我想问问你这个“什么”的范围是指什么?不过从法律的意义上说只需要弄清楚为什么离婚,以及有没有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就差不多了的。

回答3:

法律分析:离婚是否请律师要看个人的选择,存在以下情况的建议聘请律师:1、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处理离婚事宜;2、涉及一方存在家暴等情况;3、涉及争夺孩子抚养权。存在以上情况的,一般当事人是无力或者并不能很专业处理离婚事宜的,不能妥善处理离婚事宜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而律师的专业性可以弥补这一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