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又入职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2024-11-24 00: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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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离职后,又入职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总的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两个工作单位以上,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所以不能说多少工龄以上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龄可以累积计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或者是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满十年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十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以下类:一是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二是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可以依法约定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回答3:

可以,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双方协商签订,和你离职后在签没有关系,问题是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愿意和你签,如果不愿意,是签不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如果没有离职,则签订两次之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