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审批程序有哪些

2024-12-16 15: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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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通过单位法人代表,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和相应等级的设计或咨询单位承担,项目法人应全力配合,共同进行这项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设程序中十分重要的阶段,必须达到规定要求,为组织审查、咨询金融等单位评估提供政策、技术、经济、科学的依据,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1)项目概况;(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市场预测;(4)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5)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6)项目外部配套建设;(7)环境保护;(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9)消防;(10)节能、节水;(11)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2)经济、社会效益;(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14)结论;(15)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国家计委现行规定审批权限如下: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区、市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其中重大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及下放、直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前要征求所在省、区、市的意见。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区、市计委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的主要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列入预备项目计划并不等于列入年度计划,何时列入年度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财力、物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建设单位可进行下列工作:(1)用地方面,开始办理征地、拆迁安置等手续。(2)委托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扩大初步设计,引进项目开展对外询价和技术交流工作,并编制设计文件。(3)报审供水、供气、供热、下水等市政配套方案及规划、土地、人防、消防、环保、交通、园林、文物、安全、劳动、卫生、保密、教育等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取得有关协议或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