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上判定为离婚,但是过错方为女方
2精神损失费不现实,但是抚养费是一定要交的,并且大学费用也要出
3金额按照当地生活标准而定,无法具体
拒绝抚养就要出抚养费了,理论上到18岁,但是大学费用也是要她出一半的
4女方为过错方,并且12年不曾履行子女监护人的义务,应该可以不分给她,但是可能会抵一小部分的生活费!
5第三者口头证词基本上没啥效应,因为没人能目睹其和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但是如果有子女的话,一定可以证明其重婚罪,多人证明其和别的男人暧昧,也可以被认定为既定实施!
题外话:抚养费的问题,以你说的情况,你前期生活条件好像也很有限,基本上次性补偿12年抚养费几率不大,建议专业律师咨询,案子肯定是以你的胜诉告终
1。属于离婚事实2可以要求女方赔赏哈 她如果不承担的话 可以叫子女告她3这个就只有法官决定了4她拒绝就要她给抚养费再说她都拒绝了 孩子跟到她也不好过撒 5不行的 6可以提供证据
如果有分居十二年的事实,一般法院会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判决离婚。
追讨过去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取证比较困难,但以后孩子的抚养费对方要承担一半,如果孩子十八岁还在读书,要继续承担。
拒不承担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得知道对方有财产才能执行。可以在共同财产分割时提出少分给对方的部分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女方在未解除婚姻的情况下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
1、如男方不同意离婚,是否在分居十二年的情况是属于离婚事实呢?是否在女方坚决离婚的前提下,法院会以夫妻感情不合的事实判处离婚?
离婚必须办理离婚手续,没有离婚事实一说。 离婚可以协商离婚,到婚姻管理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也可诉讼离婚。 现女方坚决离婚,没有必要留恋,同意离婚即可。
2、如男方同意离婚,可不可以要求女方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及十二年来孩子的生活抚养费,共同承当两个未成年儿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如儿子在满十八岁,但正在读大学时,女方还用不用承当一起供儿子上大学的费用?
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因女方重未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可以孩子的名义提出支付抚养费用要求。
如果离婚了,在孩子上大学期间,可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用。
3、赔偿的金额大概可以到多少?
抚养费用根据各地标准确定,没有统一规定。
4、如女方拒绝抚养儿子,那又该怎么办?
如果女方拒绝抚养孩子,可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如其不支付,其应少分财产。
5、男方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不分给女方财产?
如果你说的事实,那么女方应当少分甚至不分财产,这个要提供相关证据(女方外遇、十余年未抚养孩子)由法院进行认定。
6、重要的一点,是否要提供女方出轨的证据?可否有个详细的说明,例如:可否采用第三者的口头证词做为出轨证据呢?如果女方在这十二年里,跟其他男人另生育儿女,是否也可以做为出轨的证据,或严重点说,犯了重婚罪?
只有提供女方出轨的证据,女方才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第三方(只要不是利害关系人)提供的证言,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认定的。
如果女方与他人生儿育女, 肯定已经构成重婚罪了。
附《婚姻法》相关条款: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可在有证据的前题下,先告她重婚啊,再告离婚,这样她拿不到什么钱。分居12年,法律漠认为离婚事实的,只是缺少一纸法律效应。
一、1、2点是可以的;
二、3点计算有些复杂,需要专业人士帮忙;
三、4点是在离婚案时向法院提出;
四、5点不可以不分房产等夫妻共同财产;
五、6点是需要提出证据的,可以提供第三者的书面证词,供法院调查。不犯重婚罪的,无事实婚姻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