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可以主张。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问题孩子如果是婚前怀孕的,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具体赔偿数额,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双方现有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
但是由于男方尚未对该孩子进行抚养,所以排除这一因素。
因此总赔偿在2-3万左右吧
先搞清楚,孩子是谁的!!!一般不会对这种事情做精神补偿,也并没有对错方,基本上应该是和平离婚,然后你比较郁闷,这孩子的父亲估计也不愿意这么接纳这个孩子了吧,只能你自己抚养了,不过可以通过亲子鉴定象孩子的父亲所要抚养费
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