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离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你以前递交的辞职报告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上面的日期要清楚.
2.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打12333投宿你们酒店)他们可以在收到申请的60天之内给你做出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你的劳动合同要拿在手,一定要先仲裁然后才可以去起诉的,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讲证据.
4.证据的收集:劳动合同的原件;工资条;你的考勤记录明细表(这个你现在可能拿不到了);以前发放工资的证明;
你说你压了二十天的押金,这个是一定可以退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的,再说了你现在还是请假的你怕什么,他们要是开除你要给经济补偿金的(做一年补偿一个月),你们酒店收取押金就已经违规了你大可以放心跟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个事情,酒店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他不可能因为你几千块钱而损失自己的名誉的.
最后教你一招绝的,实在不想麻烦的话就直接打电话给电视台呢,你也说了你们酒店有很多人的工资被拖欠,到时候他们也受益啊.
如果真的是不想在那里做了就去弄吧,只要是通过合法的途径我一定支持你.
祝你好运!
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就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了.
自己提出辞职无须用人单位批准的,30日后就生效了,
工资是必须给你的,上一天班就要支付一天工资,
你自己要求离职. 在退工原因上属于辞职,不能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二十天的压金(押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
按劳动法是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收取劳动者的财物的,(见第84条),
你目前要有你递交离职申请的物证(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交给谁的、最好要有书面材料或证人),如果单位说你没有提过离职,那还真不好解决。
申请仲裁要有劳动合同或协议书、还有你提出辞职的证明,
你可以拿到押金和半个月的工资的。
如果在试用期间辞职,提前3天递交离职申请,可以拿到应得工资;如果是正式员工,要提前30天递交离职申请,可以拿到应得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员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单位不批准,劳动者离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前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也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通知后用人单位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而提前离职的,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期间的工资将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