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写个250~300字短文,简单

2024-11-26 02: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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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
春夏秋冬,四季轮回,伫立于茫茫天地之间,感受着匆匆岁月无情,如果说春天带来的是生机,夏季带来的是躁动,冬季带来的是萧索,那么秋天带来的则是无奈了。喜欢一个人徜徉在落叶曼舞的小径,或者是铺满青苔的空巷,任思绪被秋风渐吹渐远,直到被若即若离的惆怅占个上峰,也只好随宋玉同叹一声“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了。
秋天里秋风瑟瑟,落叶纷纷。每次读起古人的诗句,总是会被浓浓的悲秋情绪紧紧包裹,却又不欲挣脱,独自啜饮慢慢膨胀的忧郁与失落,
也不知这到底是“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呢,还是“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反正悲秋之情古已有之,也不多我一个,且看看有多少敏感而又多情的诗人曾留下过怀秋舒怀的诗句吧。
《诗经》中的“秋日凄凄、百卉具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桑之落矣,其黄而陨”都是对秋发出的唏嘘。范仲淹的“碧云天, 黄叶地, 秋色连波, 波上寒烟翠”,所绘景色清微淡远之致,情与景交融,引人深伤。到后来王实甫在《西厢记》“长亭送别”一折中将此词稍加引发,改为“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更是令人迷离惝恍、怅然若失。“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是柳永的叹息,凄凄柳下,再会无期,能带走的似乎只有满怀的秋风。周邦彦的“秋阴时晴渐向暝,变一庭凄冷,伫听寒声”,写的是凄清旅途的寂寥无助。韦应物的《闻雁》:“故园眇何处?归思方悠哉。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写的则是怀人思乡的落寞情怀。相比以上对秋的无奈,李白在感慨之余也尽显了豪放诗人的本色:“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总之秋天的景色大都凄凉,凄风苦雨,枯草落花,雨打残荷,雁鸣长空……然而换了不同的心境,诗句也会大不相同。刘禹锡就在秋风中找到了寄托,从感时伤怀中解脱了出来:“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杜牧也在《长安秋望》中望出了秋日的风清云淡,别有洞天:“楼倚霜树外,镜天无一毫。南山与秋色,气势两相高”。
描写秋天的诗歌名句
秋雨——高楼目尽欲黄昏,梧桐叶上萧萧雨。
秋夜——睡起秋声无觅处,满阶梧叶日明中。
秋声——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秋叶——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
秋色——雨侵坏瓮新苔绿,秋入横林数叶红。
秋月——月光浸水水浸天,一派空明互回荡。
秋菊——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秋思——故人万里无消息,便拟江头问断鸿。
秋愁——莫道身闲总是,孤灯夜夜写清愁。
秋兴——西风吹叶满湖边,初换秋衣独慨然。
秋怀——出门未免流年叹,又见湖边木叶飞。
秋梦——清梦初回秋夜阑,床前耿耿一灯残。
秋忆——砧杵敲残深巷月,梧桐摇落故园秋。
秋悟——人人解说悲秋事,不似诗人彻底知。
秋味——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下得雨声多。
希望我能有古人的旷达,到了下一个秋天,可以多去感受喧嚣夏日后的清新宁静,漫漫寒冬前的短暂芳香,多去体会“秋风之性劲且刚”的豪迈,少去喟叹“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无奈。也会被秋而“感”,却不再为秋而“悲”了。
月光如水水如天
初秋的燥热将尽未尽的日子,我是极为思念那一轮属于中秋的明月的,只有那时候才能让人感觉到一阵真正的清凉与宁静。而明月很多时候都被我们忽略在了日常生活之外,只有快到这么一个特殊日子的时候,才让人想起关于明月的一些东西。
夜是如此的寂静,寂静中又带了点儿热烈,使秋声的喧嚣在树梢达到了高潮。月的光茫迷离闪烁而无依无附,营造出一种氤氲的气息,不期然地便想起了秦观的那一首《踏莎行》里的词句: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一个“迷”字便函摄住了月光的那种朦胧与迷离的气息,在这样的时候许多模模糊糊的往事便在朦朦胧胧之中,走进了你的心间。
其实有许多事是你不用去想它,它永远在那里的,好似多少年前的一轮明月,它总是在你的心里悬挂着。月的光茫遮遮掩掩,影影绰绰,宁静而悠远。进入月光便仿佛进入一种朦胧的梦境,而且你纵然知道它只是一个梦境,也让你就那样的想投入而不愿醒来。
在我们闽南话里头,月亮有个很女性化的昵称叫“月娘”,一直很喜欢这样的称呼,好像没有太多的缘故,只是因为“月娘”装饰了我们儿时的多少梦境。那时候一到夏天或者初秋的晚上,我们一般都睡在屋顶上,看着宁静的夜空,伴着那样的月光或者星光,在大人们一个个迷人的故事中睡去,在睡中难免还会做上一个坐着月亮的小船去采摘星星的美梦。
那时候老人们常常对小孩子说,不要用食指指着“月娘”,不然,晚上“月娘”会化作一把镰刀来割去你的耳朵的。于是,孩子们便只好把自己的食指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拳头里,生怕一个不小心便会惹来被割去耳朵的祸端。好像也有那样的小伙伴,竟还是把食指指向了月亮,最后只被吓得一晚上都不敢睡觉,只怕一旦睡去,自己的耳朵就要被“月娘”偷偷的来割了去。秋季是由夏季到冬季的过度季节。阴历为7至9月立秋到立冬,阳历为9至11月,天文为秋分到冬至这一段时间。
气象工作者研究的物候学标准是:炎热过后,五天平均气温稳定在22度以下时就算进入了秋季 ,低于10度时秋季结束。
总体来讲,进入秋季,太阳高度角渐低,温度渐降;秋风送爽、炎暑顿消、硕果满枝、田野金黄。
�@牙刷/⒉ヽ 回答采纳率:33.1% 2008-09-30 16:27 检举
♂微↘笑ㄉ 对 �@牙刷/⒉ヽ 的感言:
谢谢,我还以为没有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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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4)不好(3) 对了 还有图!!http://image.baidu.com/i?tn=baiduimage&ct=201326592&cl=2&lm=-1&pv=&word=%C7%EF%CC%EC&z=0不错的
�@牙刷/⒉ヽ 回答采纳率:32.9% 2008-09-30 16:28 检举
♂微↘笑ㄉ 对 �@牙刷/⒉ヽ 的感言:
恩恩,,谢谢,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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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景
那一声声唧唧的知了叫声己从那树林里消失了,那一棵棵的翠绿树木,也换上了金黄色的睡衣,那呼呼的西风也匆匆赶到,这景象告诉我们秋天已来临了。

每当这秋天匆匆地赶来,那河边、路旁到处掉落嫣红的枫叶;天空中,那一队队的候鸟和群飞的燕子正飞向暖和的南方。

一片片金黄色的稻田中,辛勤的农夫不辞劳苦收割那黄金般的稻穗,心中正盼望今年有好的收成。

夜晚明亮的月光伴着我,每当中秋佳节,我总是想着这秋天的景色,吃着香甜的月饼。

啊,这美好的秋天景色,真是个读书的好季节,我要赞美它,利用它。

秋景
“一叶知秋色”,落叶飘飘成为秋色一景。

秋天的风,吹走了春季的“湿”,吹走了夏季的“闷”,带来了一阵清凉。人们都说,秋风是干燥的。我却不以为然,我喜欢秋风拌面的感觉,它可以让人头脑清醒;可以让身上的尘埃飞向远方;可以带我们的灵魂走进秋色。秋风一闪,万树都会报以热烈的掌声和优美的舞姿,那个场面隆重盛大,不亚于盛大晚会的热闹场面,满天飞舞着蝶一般的落叶。叶子之间碰撞出的响声似乎在向大地母亲报喜,离家的孩子要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激动的心情是无以用言语表达的,也不需要表达,因为秋风已经悄悄地告知大地。

秋天的叶,带走了春季的“绿”,带走了夏季的“壳”,带来了一段满天飞舞的动人场面。每一片落叶都是一个生命的结束,同时又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落叶在风中尽情地舞动着婀娜的身姿,时而偏偏下落,时而转圈,时而随风而行,身披黄衫的它们,此时是在以最优美的舞姿向大树告别。感谢大树母亲的养育之恩。秋天的叶铺满了世界各个角落,一走过,犹如在弹奏着动听的钢琴曲,此起彼伏。有“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气势,“余音绕梁三日”。

秋天的色,涂掸了春天的“多彩”,涂掸了夏季的“火红”,染上了一层深褐色。褐色是秋的主色调。秋的到来,天地万物以此来迎接。褐色让人产生无限暇想。我不喜欢“多彩”,不喜欢“火红”,也不喜欢“洁白”,唯独热爱褐色。它代表着一种庄重、沉稳,同时它也是人们内心深处的一颗“琥珀”,透明之中裹着一种辛酸。同时褐色也是画家们在描绘秋景时的最爱。秋天的色调朴素。不雍容华贵,不矫柔造作,以质朴征服了我。

秋天的阳光,覆盖了春季的“温暖”,覆盖了夏季的“炎热”,送来了一丝丝“爽意”,秋天的阳光醒来都是挺晚的,消失得也快。算得上“晚出早归”。但并不妨碍它的质美。它不单单照射到万物,同时把人类心灵深处照得通通透透。我想,秋天的阳光是了解我内心的秘密,我不用向谁倾吐。因为秋天的阳光已经告诉大自然的万物,它们会和我一起同喜同忧。

秋天的风,秋天的叶,秋天的色调,秋天的阳光,构成了一幅绝妙的秋景图。图画中埋藏了许许多多的秘密,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就有以揭开;图画中蕴藏了许许多多的人生哲理,只要我们积极求索,就可以领悟。图画中展现了许许多多多姿的人生,只要我们端正态度,就可以拥有。
秋景——一幅美妙的人生宏图。

回答2: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回答3:

《草房子》是一部对现代青少年很具教育意义的书。这部小说中描写的各个角色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与个性,秃鹤充满孩子气的性格,纸月的懂事乖巧,白雀与蒋一轮之间的爱情,秦大奶奶的执著与善良,细马的成长经历以及贯穿全书的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的生活等,等很容易的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且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启迪着读者。在小说中,我们完全可以身临其境的感受每一个感人的故事。在这里,我着重想谈一下的是“红门大少爷——杜小康”。杜小康的经历可以说是两个极端。起初,由于他家是油麻地家底最厚实的一家,因此他过得是无忧无虑的少爷生活,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服,住的是用钱堆成的好房子,上学骑的是让其他所有孩子包括妒忌他的桑桑在内所羡慕的自行车,扎的是一条油汪汪的皮带。总之,一切优越的条件都在这位大少爷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那时的杜小康是一个内心极具优越感,邮电不可一世的公子哥,也正是因为这份心态,杜小康总是沉浸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他身边总有一大群忠实的粉丝支持着他,崇拜着他,让他的虚荣心达到了极致。 而杜小康此时的这个形象就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富家子弟十分接近,良好的外部环境给了这些孩子十足的优越感,让他们总是在生活中有求必应,而这些人的内心往往极度高傲,虚荣心与攀比心极强,对自己的未来却并没有任何打算,总是在无限的享受中浪费大好光阴,不思进取,只求享乐。然而就这一点而言,杜小康又与这些人大大的不相同,尽管杜小康家庭富裕,但他却也努力学习,成绩十分优异,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典型,比之现实生活中的纨绔子弟强上百倍。 这一点也与现在的许多孩子相似,为了虚荣心总是硬逼自己强撑面子,既苦自己,又苦父母,到最后,还是“功亏一篑”。因此,强烈的虚荣心是所有时代大多数孩子固有的通病,硬伤。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应引起监护人和学校及其社会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