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理由不成立,逾期接受只要发盘人不拒绝,这个接受就有效,合同就成立了。也就是说在国外客户在7月29日复电至我方,称“你方来函接受,请备货”。的时候合同就成立。
我方已开始准备货物,我方应该去电告知合同有效,并及时订立合同。开信用证。
外商理由不成立
合同成立
22日我方发盘,外方29日接受此时逾期是否接受由我方决定。
也就是说在国外客户在7月29日复电至我方,称“你方来函接受,请备货”。的时候合同就成立。
我方应告知外方合同成立并要求开立信用证
外商理由成立,
合同不成立,
因为有效接受要具备以下条件: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2.接受的内容必须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3.接受必须以声明的方式。4.接受的通知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日期内送达发盘人。
第一,因为是FOB合同`所以应该由进口公司买保险,而200箱货物内大肠杆菌超标了``这属于货物质量问题``应该向卖方索赔``至于索赔额度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执行。第二,货物短交2箱``进口公司检查提单上载明的货物数量,如果是卖方少装了2箱就应该向卖方索赔,如果是船方因某种原因丢失或者被盗或者是其他某中原因导致货物短少,则应该向船公司索赔`。第三,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这属于卖方的责任,进口公司应根据检查结果向卖放索赔。
应该拒绝代收行解释要求代收行偿还货款--因D/P实质付款赎单即无论即期还远期D/P收货人要想拿走单据都必须付款前提即付款才能够获得提单而代收行义务按照托收行和发货人指示收货人付清货款情况下才放单
本案因代收行违反了D/P放单惯例和托收行和发货人指令私下放单给了收货人因此必须由代收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发货人应该严词拒绝代收行托辞指出代收行违反了D/P放单惯例和托收行和发货人指令私下放单给了收货人因此必须由代收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