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比较多或者公司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规定人数的董事组成,而董事会会设立一人担任董事长,那么董事长是股东会产生吗?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产生自股东大会,董事长产生自董事会,代表广大股东的利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企业的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外商投资企业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既要考虑整个企业的利益,同时又要考虑投资双方利益的平衡。
董事长的产生程序是:由公司的股东推选出董事人选组成公司的董事会,然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因此,占公司股权比例大的往往推荐的董事人选就要多,由此由其担任董事长的机会就大。大多数时候基本是这种情况。然而,在有些情况下,不是这样,如公司的股权非常分散,公司的发起人、经理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如现在的新浪),再比如公司的经理人非常强势,资本方决策权受限的情况(雅虎入股阿里巴巴40%后,董事长仍由马云担任)。所以,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各公司具体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