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也没有这种调查令。
简单说,民事诉讼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说被告银行账户有什么问题,原告就得自己证明——法院不会帮原告调查,没这个义务。
原告向法院立案之后,我觉得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的,这是别人的隐私,如果你那个话,觉得应该真的同意才可以调查
不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的权利地位是平等的,法院不会给原告发放调查被告的权利文书,但是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去调查被告的银行存款情况。法院认为有必要会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等业务。
立案之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并请求法官该账号进行查封冻结。注意一点的是作为原告,你要主动向法官提供被告的相关详细账户信息,而不是让法官去银行调查是不是有被告的账号,也就是说,你提交的信息要准确,法官才能行动。
牵涉经济纠纷的案件,立案以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被告的各种经济信息。包括银行账户,股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