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地方财政年度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县或市(自治州、自治县)的财政收入组成。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
2.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内容:(1)主要是地方所属企业收入和各项税收收入。(2)各项税收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证券交易税(印花税)的25%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3)中央财政的调剂收入,补贴拨款收入及其它收入。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内容主要有各项税收附加,城市公用事业收入,文化、体育、卫生及农、林、牧、水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市场管理收入及物资变价收入等。
3.地方可用财力是指地方政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支配财政资金之和。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地方可用财力主要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四大部分。
4.列收列支在地方财政业务中是常见的,首先有一点很明确,那就是列收列支部分不属于地方可用财力。
具体来讲,应该是某项税收或收费,在计入收入的同时,其全部或者一部分也是支出项目。
从合法性来讲,可以分两类:
一类是按规定进行的税收或收费的先征后返,有的是税收支出,属于补贴,税收可以全额计入收入,补贴部分列支,如补贴数额部分为10万元,就叫作列收列支10万元。还有的是本级政府不能支配的,由部门收取而部门直接使用,也属于列收列支的范畴。
另一类是违法的列收列支,但在很多地方财政是常见现象,也就是我们常讲的虚假财政收入,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列收列支,它纯属是一种虚收虚支的“空转”行为,借此完成上级分配的财政收入任务,或者用于提高本届政府在经济方面的政绩,或者用于引吸企业投资而私自制定的优惠政策,这种情况会导致国家预决算失真。
一般预算收入,指财政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它是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项目,其主要形式是税收收入,是国家财力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