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通事故需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不给我们证件的话,一般来说,我们是没有权利要求他人给我们的证件的,只有交警部门才有权利要求相关的责任方给予相应的一个证件。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给证件怎么办
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事故认定书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去人民法院起诉。因为交警已经认定对方是全部责任,所以可以自己先去修理,然后依法主张赔偿就行。
干嘛找那个司机啊,,水泥罐车不是属于公司的么?警察或者保险公司不是有他们行驶证么,找那个公司啊,,,那个公司提供不了,,或者他的从业资格证过期,都是可以行政处罚的,,,,不行的话,通知那边保险公司,,你修理厂这次事故,修了什么的,,先拍照保留证据,,保留拆下来的旧件,,修车,,,,法院起诉了,告他们车辆所在公司,,公司要是踢皮球的,连司机一起作为被告人,,都什么年代了,,不要担心,,,,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你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你到4S店去维修,各种费用要弄清楚,保留好,然后起诉对方的车主和保险公司就可以得到赔偿了
想复杂了。你可以直接向对方车辆保险公司总部投诉,说不定一日就可以解决。如果不行,自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定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