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元,超过起征点:4000-3500=500,应纳税额进入第一档,应纳税:(4000-3500)*3%=15元
5500,超过起征点:5500-3500=2000,应纳税额进入第2档,根据速算方法,应纳税:(5500-3500)*10%-105=95元
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元。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工资扣除标准3500,除此外还可扣除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等五金部分,然后按适用税率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