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你的这事儿出得还真是有点邪门哈。我仔细的阅读了你对事故经过的描述后,事故的发生就产生于三个恰巧:
1.大车恰巧在道路旁装货,司机并从路边朝路的中间抛撒防盗尼龙网的时刻;
2.在尼龙网在空中撒开时,又恰巧你的车辆途经此处之时,网子又挂在了你所驾驶的车子的货厢的门栓处;
3.第三个恰巧的是,在网络子上站着车主,随着网子挂在你车子上后,随之将车主站在离地面三,四米的,带着车主跌落在地上而致伤。
纵观你这起事故的前因后果,我认为,可以这样讲,你方确实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这张网子一旦挂在了你的车子的任何部位,并将站在网子上的上百斤重的一人随之挂落在地,这么大一动静,你在事发时是不可能不知晓,也不可能察觉不到的。而且在事发后,还是通过监控探头才查找到了你。你说,交警对你的行为作出肇事逃逸,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为全责,还真是有监控为据,以情况和相关法规为准绳的哈。
最后,我们再对这事儿作一假设,如果发生事故时,你不逃跑,就地下车查看,就算是有伤人发生,对方的大车在公路上装卸货物,对方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在先,事故的责任你方大不了就一同责,或者是次责吧;再假设你驾车驶近大车时,离大车尽可能的远一些,速度再慢一些,看到和听到动静时仔细一些,其结局就与现在大相径庭了哈。反而我在此时此刻还为伤者庆幸,居然在事发现场有探头存在,不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