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问题

2024-11-24 16: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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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乙方如果提前通知,甲方同意接收的,不能再主张
另外看合同有没有约定验货期限,超过验货期限无法再主张货品不一致
如果属于甲方可以主张货品不一致要求退换的,乙方只能按合同约定给甲方换原来货品
《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