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机构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直接向本校的学生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向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通常为教育局;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2、贷款发放机构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机构多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也有地方银行的参与(如黑龙江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为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则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招投标中标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发放。
3、发放形式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但银行要分年发放;此外,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还可在就读高校再申请一笔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即如果每年都需要生源地助学贷款,则每年都需要申请。
4、还款人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偿还,毕业后前三年内可自主选择最长3年的还款宽期限,期间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月或季偿还贷款本金及利;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与家长共同负担本息。
5、贷款年限:
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一学年一贷,部分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一贷多个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可一贷多个学年,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选择一贷四年或一贷三年等。
扩展资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特别提醒
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助学贷款
校园地贷款与生源地贷款有啥区别?
一、申请方式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由所在学校根据银校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由学生个人申请,经办银行和学校共同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也就是说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二、国家助学贷款有限制条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快捷、方便
国家助学贷款有些限制条件,比如民办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会有一定的难度;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则相对快捷和方便。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只要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需提供有关证明),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均可提出申请。
三、贷款期限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