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计算财产损失部分:
对方车应陪你:(你车损失总额--对方车交强险赔付的2000元)*0.7
你应赔对方车:(对方车损失总额--你车交强险赔付的2000元)*0.3
2、计算人伤损失部分:
乘客对你的诉求只能是对方车交强险赔付后余额的30%
理论上,法院在立案的同时,就已经告知乘客应该将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如果诉状上确实没有对方的保险公司,那乘客也只能得到(诉讼请求金额—对方车交强险应赔付金额)*0.3
3、如果法院判决你全额垫付乘客损失,你有追偿的权利,将对方车和对方的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再立案。向对方保险公司诉求你垫付的交强险赔偿额,向对方诉求交强险人伤部分赔偿后
余额的70%
4、你没有权利向法院要求追加被告。可以联系乘客,将对方车主及对方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以省去他再诉对方车及对方的保险公司。
不知道我说的哪里你不清楚。可以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