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给你普法一下。《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浙江省制定的条例是不得抵触的。然后,请你审题,你复制过来的那一段,仅仅是对“因工作原因”的解释,增加了几种情形对工伤也予以确定。最后你懂了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仍旧属于工伤。
把原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受伤”扩大到“上下班途中,因非自己责任造成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伤害,包括交通事故、轨道交通、轮渡客运等的伤害”
法律规定: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