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征信黑名单的后果

法院征信黑名单的后果
2024-12-26 12:06: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二、只要自动执行判决了,可以申请从名单中移除,且不影响将来的生活。二、分级公布,影响范围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上了本地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省级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全国的黑名单,那影响范围就依次扩大了。

回答2:

影响非常大,诚信形象受到严重影响,银行的信贷、汇兑、取款,参加招投标等会受到严格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也会受到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时指出: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

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公布、撤销、更正、删除失信信息的,参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回答3:

一、有影响: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目前,飞机、动车似乎尚不在高消费的范围内。

二、只要自动执行判决了,可以申请从名单中移除,且不影响将来的生活。

三、分级公布,影响范围也各不相同。

有的是上了本地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省级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全国的黑名单,那影响范围就依次扩大了。

2013年10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10月下旬,最高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都可能被纳入黑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回答4:

被纳入法院执行黑名单后,会对自己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回答5:

征信进入黑名单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