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遇到个人债务纠纷该怎样起诉

2024-11-24 20:44: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哀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归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3、证实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具体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难题,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回答2:

回答3:

建议委托专业债务律师,帮你争取最大利益。

回答4:

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未拆行完结,有效时期多长?

回答5: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另外,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看下目前的证据的证明力够不够。短信、录音、聊天记录等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