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工资,但没给留生活费,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给留一部分生活费,法院会支持异议,给留生活费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可以和法院申请从冻结的工资里定期提取最低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