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1万块钱,快两年了,月息2分,我想上法院起诉,打官司划算吗? 20分 ···借款分有期的和无期的。 有期借款,到期后的2年内可以起诉,否则就超过诉讼时效;无期的可以随时追讨,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如果借款人故意不还,又不变更还款手续(防止过期的承诺书),就应当起诉解决。 不是划算不划算的问题。是能不能要回来的问题。如果个人无能为力,只能诉讼解决,当然划算,诉讼费都是对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