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县太爷向来被称作芝麻官,给人的印象似乎权小位卑,而事实不然。一是,不像现在的机构臃肿,县官掌握着部分立法权、司法权及行政权,甚至小部分刑事力量。而现在根本不可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
二是,过去的行政区域划分没现在这么细。小到镇、村都有国家干部,可谓控制严密。而过去的里长等根本算不得行政人员,所以说制衡少。而且,管辖的地域也要大得多,虽然人口是少很多了。
三是,过去交通不发达,山高皇帝远,因此可以说是权重了。
总而言之,除去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带来的物质享受,过去的县太爷是滋润多了
古代的县有大小之分。汉代万人以上的县最高行政长官称县令(相当于地级市市长)万人以下称县长(相当于现在的县长)
但与现代相比,县太爷的权力明显大于其相对的现代官职(县太爷几乎管理一县的所有事务)
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这个不好说
因为古代 官和吏是两个体系
秦汉时期县太爷也叫县尉它自己就有军政大权
后来军政分家
但是县太爷本身依然具有司法,行政的权利所以需要自行雇佣吏来为自己解决
如果非要和现在的官职做比较
就是县长兼法院院长
哈哈,很明显是县长呗....那时候一个地区就一个官员
所以,,,县长+政委+县公安局长 都是县太爷了,哈哈....
县衙就等于公安局,衙役就等于民警....
当然也是县级人民法院了,,,,县太爷说谁有罪谁就有罪..
并且剥夺上诉权限~
县太爷就是现在的县长啊,只是那时候的县比较小些吧